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高永维
近日,云南省纪委对6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一些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贫困群众扶贫资金、长期侵占扣留贫困群众扶贫款物的相关人员,受到了严肃查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为了兑现这个庄严的承诺,当前全党全国全社会正积极投身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当中。然而,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就在全党全国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之时,一些人却将贪腐之手伸向了扶贫领域,成为了影响脱贫攻坚大局、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蛀虫”和“硕鼠”。
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要“虽小必诛”,这一点毋庸置疑,也绝不留余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才能让党和政府放心,才能让贫困群众安心。在这一点上,云南省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依纪惩处,对典型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只要胆敢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就坚决严惩不贷,这是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大胆亮剑,也是对心存侥幸之徒的强大威慑。
向腐败分子重拳出击只是治标之策,让腐败分子不敢伸手、无处藏身才是治本之举。这就要求在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的同时,要探索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实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唯有如此,才能更坚决有力地剔除影响脱贫攻坚的“毒瘤”。
建立线索排查制度,通过多种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让扶贫资金的使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及时排查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线索,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探索直查直办制度,对于重大线索、典型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既能有效避免同级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人情案”问题,又能够有力形成治理和整改的强势。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对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力争实现以儆效尤,让蠢蠢欲动者收敛收手。当这些制度逐一落地落实,那些想要打扶贫资金主意的人,头上就有了“紧箍咒”,不敢也不能肆意妄为。
俗话讲“打蛇打七寸”。以制度之手扼住扶贫领域腐败之喉,恰恰就是抓住了关键,就是治在了根上。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在执行的过程中绝不走样,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扶贫领域腐败治理就一定会结出硕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庄严承诺就一定会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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