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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两会·改革新征程】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领导干部要讲法治立政德
2018-03-13 17:59:4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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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具有关键作用。1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法治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对领导干部讲法治、立政德提出明确要求。

领导干部要讲法治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衰。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他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厉行法治,要求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厉行法治的前提。在那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中,相当多的人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许多腐败分子在其忏悔录中都谈到,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败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对各方面基础性知识,都得掌握、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厉行法治,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立政德

“德者,本也。”立德,不仅是立身之本,更是从政之基。我们的文化传统中蕴含着丰富的政德理念,常常为今人引用的如,“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我们党历来重视政德,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的政德,他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他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立政德,就是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要管好“家里人”和“身边人”,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要常修为政之德,多积尺寸之功。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既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也做道德建设的积极倡导者、示范者,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周望(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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