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2017年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
文物不但稀缺,还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发生火灾文物毁坏,附在文物上的历史记忆也将随之消失。由于文物多采用木质结构,易燃可燃物多,且建筑密度大,文物的这种特征就决定了必须把消防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而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至2014年,全国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1400余起,着火主要原因包括生活用火不慎、电器短路、吸烟等人为因素。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3000起事故隐患。这虽然是用于飞行安全的法则,但在这里也同样适用。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曾一针见血指出文物火灾的根源:“一些单位仍存在较为突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整改。一些文物单位疏于管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文物保护来说,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加重要,为此,应给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加把锁:一方面,要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使相关负责人不敢疏忽大意;另一方面,文物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经常进行专项检查,倒逼文物单位在消防安全上有更多的自觉行动。唯此,才能保护好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李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