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领导干部不可能终身担任领导职位,也会因身体健康、年龄或其他原因退居“二线”。据《半月谈》报道,“二线”干部中,有的不上班严重脱岗,有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还有的“带薪居家养老”。这些现象表明,“二线”干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政策,只要没有退休,没有按照程序请假,就应在岗履职。即便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不管其过去职位多高,权力多大,也应遵守相关制度,而不能把退岗当退休,成为另类的“吃空饷”。
但是,一些类似“吃空饷”的事情之所以发生,多是因为“二线”干部是曾经的老领导,作出过较大的贡献。正是基于这种观念,部分领导觉得这些干部过去辛苦,如今就可以好好休息。于是乎,一些干部在职不履职,待遇一分不少,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潜规则”。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干部还没退休就得承担相应职责,就要继续服务群众,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职不在岗位,势必造成“离线”占位占编,明面上是单位干部人才充足,事实上却是“人浮于事”,真正干事的干部少,也会产生不公平的情况。久而久之,这还会带坏干部作风。职务不分高低,都是为党的事业;权力不分大小,都在为群众服务。退职不是离岗,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要摆正心态,正确看待职位的进与退,主动担好党员干部的职责。精力有所不足、身体稍为欠佳,但为党尽忠、为民尽责之心不能弱化,还应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而,对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不能因其担任过领导职务,作出过巨大贡献便特殊对待。各级党组织需要从制度着手,研究建立这些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既照顾老同志,又合乎制度规定的方法,让这些干部继续发挥作用。
吴桂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