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但还有一些地方政务公开没做到位,许多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政务信息虽然“上墙进栏”,有的还“晒”在了网上,但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或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看似该公开的都公开了,群众想知道的却没多少,即使看了也如同雾里看花。
政务公开十分重要。其一,推行政务公开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必然要求。职能部门准备做哪些工作,进度如何,效果如何,都应向人民开诚布公、全面呈现。其二,将政务活动和信息“晒”在阳光下,才能促进政务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其三,推行政务公开是便民利民的需要。将各项政务规则和各种手续公开出来,才能大大便利群众,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然而,要发挥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前提是必须做到全面、深入,及时、有效的公开,而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如果拿点陈芝麻烂谷子来充充数,公开的全是领导活动和机关流水账,对群众留言、咨询和反馈无人问津,对诉求、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这样的“公开”就没有落到实处,必须予以纠正。
政务工作和信息公开是有相关规范的依据和要求的。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原则、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都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2016年,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不但一针见血地指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还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强调“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政务公开做不好,群众不满意,并不是因为国家没部署、没要求、落实没指南,说白了还是有些政务部门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要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公开,必须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和曝光问责,强化社会监督和绩效考核,及时纠正解决各种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和社会满意度。
徐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