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扎根基层、直面群众,肩负着带领群众发展奔小康的责任,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其带头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关系着基层组织建设的成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素质、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近年来,各地对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局面不断显现,给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可也要注意到,有些地方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责任心不强,当官不理政,忙于个人“事业”,疏于集体事务,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虽然在创业致富上自有一套,但思想政治素质不强、理论水平不高、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不足,“重经济、轻党务”现象突出;更有投机取巧者,当选后对广大党员群众不管不顾,而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如此等等,都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各地基层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妨把选优建强带头人队伍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切实选好、练好、用好带头人。对基层组织带头人的选拔,有能力、会致富固然重要,更要遵循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对已经在岗履职的带头人,既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缩短“成长周期”,又要健全包括群众监督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严惩违纪行为,把“小权力”关进“大笼子”,下大力气杜绝基层组织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非为的现象,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成为真正的发展致富带头人,带领广大群众在新时代大显身手。
张光菊


